我最近學到的一個重要教訓是:產品功能不應該僅僅由產品團隊的願景驅動——它們應該由對用戶的理解驅動。首先考慮用戶想要的功能,其次才是產品。 任何互聯網平台最有價值的資產就是它的用戶。實際上,用戶是為產品工作,而不是相反。這聽起來有些違背直覺,但這一原則對於成功的互聯網服務至關重要。大多數初創公司都在問錯誤的問題。我逐漸意識到這一點,並且仍在學習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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